需求单位: | 中山市小榄镇永宁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
工程名称: | 华中路工业区17号厂房 |
第一中选单位: | 广东天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23,108,169.05元 |
第二中选单位: | 广东腾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23,109,280.95元 |
第三中选单位: | 广东省化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23,662,893.33元 |
建设规模: | 本工程位于中山市小榄镇永宁华中路,拟建17号厂房,6层框架结构工业厂房,本厂房首层基底建筑面积为3104.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9752.35平方米,建筑高度36.95米。竞投预算金额:¥42126189.42元,施工场地按现状。 |
层数/幢数: | 6层,1幢 |
结构形式: | 框架结构 |
工期要求: | 330个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公示期: | 2025年1月9日17时30分至2025年1月14日17时30分 |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2025年1月14日17时30分前向中山市小榄镇永宁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反映。 联系人: 黄永亮 联系电话:0760-22120220 1、投诉人必须是竞投人或竞投项目或者竞投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2、投诉方式:以书面方式投诉。投诉书内容包括:①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②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④相关请求及主张;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⑥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授权代表(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盖公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⑦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